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查和管理,優化政務服務環境,新建信上精簡登記審核程序,商品审核切實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购房根據《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可微若幹意見》(合政辦〔2016〕42號)《關於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有關事項的通知》(合房〔2021〕17號)要求,現就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資格線上審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購房資格申請審核
(一)資格申請。在我市限購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新建信上意向購房人,可通過微信小程序“合肥住房”線上申請新建商品住房普通家庭購房資格。商品审核剛需家庭、购房高層次人才家庭、可微職住平衡家庭和其他不便在微信小程序進行認購登記的最新住房资格購房人,可提供相應的合肥資料到房地產開發項目銷售中心進行登記,並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線上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請購房資格。新建信上
(二)資格審核。通過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核的購房人,賦予“購房資格碼”(剛需家庭、高層次人才家庭、職住平衡家庭等資格在購房資格碼上標記)。意向購房人通過微信小程序“合肥住房”線上申請購房資格的,係統將通過大數據比對自動審核,審核時限為1個工作日;意向購房人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請購房資格的,審核時限為3個工作日。
(三)異議申請。意向購房人對購房資格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審核結果反饋後及時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或通過委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提出異議申請,補正相關資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完成異議審核。
二、購房資格審核結果運用
(四)持有購房資格碼且滿足購房登記其他要求的意向購房人,可參加我市限購範圍內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進行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
(五)購房資格碼自取得之日起90日內有效(剛需家庭、高層次人才家庭、職住平衡家庭等購房資格僅限在本次登記項目中使用)。房地產開發企業需通過“合肥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信息係統”驗證意向購房人的購房資格碼。
(六)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過程中,購房資格碼的鎖定和解鎖,按照公證搖號購房有關規則執行。
三、有關要求
(七)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嚴格執行我市房地產調控政策,準確解答意向購房人對購房資格提出的政策疑問,對違反我市住房限購政策和本通知規定的,市房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並記入企業信用檔案。房地產從業人員協助意向購房人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購房資格的,市房管部門依法依規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項目正式認購登記前,接受意向購房人谘詢和委托辦理購房資格申請事宜。
(八)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加強線上審核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人員在購房資格審查過程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九)意向購房人認購登記前應充分了解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和提交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意向購房人采取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申購商品住房的,取消意向購房人及其家庭本次購房資格,暫停意向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資格、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資格一年,並將相關失信行為推送至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實施聯合懲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原標題:關於推行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資格線上審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