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违反外包违规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了一張罰單,管理规定劍指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負責人。等项
罰單顯示,拉卡拉支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1.違反外包管理規定;2.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付被罚万完整、违反外包违规可追溯要求;3.未按規定設置收單銀行結算賬戶;4.未落實本地化經營要求;5.未與商戶簽訂受理協議;6.未如實提供有關資料;7.未留存商戶培訓材料。管理规定
寧一丁,等项時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拉卡拉支對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1.違反外包管理規定;2.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付被罚万完整、违反外包违规可追溯要求。管理规定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等项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處以警告,拉卡拉支沒收違法所得9.4224萬元,付被罚万並處罰款350萬元,罰沒合計359.4224萬元。對寧一丁處以警告,並處罰款15萬元。
11月29日,拉卡拉曾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要求公司具體分析認為《通知》該所列規定“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的依據及合理性,並要求公司核實說明對於互動易問題的回複是否謹慎、客觀,是否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是否存在違反信息披露相關規定的情形。
11月30日,拉卡拉在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複公告中稱,未來“個人碼”轉向“商戶碼”的過程中將釋放出一定的增量市場,公司憑借在掃碼支付領域的競爭優勢,提升公司掃碼交易規模和市場份額具備商業合理性。一旦“個人碼”啟動轉換,必定有商戶轉而使用“聚合商戶碼”。
拉卡拉成立於2005年,於2019年4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成為第一家登陸A股市場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天眼查顯示,拉卡拉的大股東為聯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