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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福工程本應造福一方

2025-04-19 09:41:31焦點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海都網記者 黃淩燕 通訊員 朱程程 吳舟) 身為地方父母官,造福工程本應造福一方,冒领卻借“造福”之名,补助虛構名目侵吞上級下撥的款村補助款。記者昨日獲悉,支书原仙遊縣社硎鄉某村黨支部書記陳某因犯貪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吞万

時間回溯到2004年,造福工程陳某從所在鄉的冒领民政幹部處了解到,鄉裏為補助群眾拆遷而設立了一項名為“造福工程”的补助補助項目,他當即向鄉裏爭取補助指標。款村鄉裏同意給他6個補助指標。支书在爭取到指標後,吞万陳某很快就進行了申報,造福工程他以村委會的冒领名義在搬遷戶審批表上相應位置填上自己妻子及另外5戶村民的名字。2005年2月,补助他聽說爭取的“造福工程”補助款已經將錢款下撥到鄉,便以村委會的名義打一份報告和開具相應的收款收據,前去領取補助款現金3萬元。而後,他給3戶村民每戶支付了0.5萬元補助款,另外1.5萬元則進入他的腰包。

2005年6月,陳某聽說又一批“造福工程”的補助項目開始申請。他再次向鄉裏申請了5戶群眾,每戶5口的“造福工程”補助款的指標。當年12月底,他領取“造福工程”補助款現金1.25萬元。

兩年來,陳某共爭取到了11戶共計55口人的補助指標,下撥的5.5萬元的補助款,有4萬元被他私吞。檢察部門在審查中,還發現陳某除了侵吞補助款外,在更早的2000年,他還將村民上交的4000元超生款占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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