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海都網記者 蔡學偉 通訊員 黃雪貞) 4名貴州人為了賺大錢,汽车器行窃相相繼來到莆田,大盗可是购买干扰在莆田打拚了一段時間後,幾人發現靠腳踏實地工作根本沒辦法實現發財夢,继落於是入法他們動起了歪腦筋,購買高科技的汽车器行窃相信號幹擾器,幹起了偷盜轎車內財物的大盗勾當,最後相繼落入法網。购买干扰近日,继落涵江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入法4名竊賊因犯盜竊罪,汽车器行窃相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大盗並處罰金2000元。购买干扰
車內放貴重物品成了盜竊目標
據了解,继落王某、入法李某、劉某、魏某都是貴州老鄉,他們中年齡最大的38歲,最小的僅21歲,在莆田他們結識為朋友,幾個月的奮鬥後,他們發現,靠著在工地或廠房裏掙到的錢,根本無法實現自己的發財夢,於是幾個人湊在一起,經過商議,決定靠偷盜“發家致富”。
通過前期踩點觀察,四人發現許多莆田車主喜歡將財物放在車內,而不是隨身帶著,他們頓時覺得這是一個偷盜的好機會,可是如何打開轎車的門,偷取車內的財物呢?幾經打聽,這夥人得知有一種信號幹擾器可以讓汽車門不能成功上鎖,於是他們千方百計購買了信號幹擾器,開始了偷盜車內財物的勾當。
2011年8月15日下午5時左右,王某、李某、劉某、魏某經策劃後,攜帶信號幹擾器四處尋找目標,經過涵江區新涵街一家會所附近,發現車主正在停放小轎車,有了目標,4人暗喜。趁車主下車按車鎖遙控鎖車門時,由李某使用信號幹擾器使該車不能成功上鎖。待車主離開後,劉某、魏某負責望風,王某則進入車內盜得錢包1個(內有現金8000元及信用卡等物品)後逃離現場。
高科技犯罪害人害己
不到一個月,4人很快就將偷盜的8000多元錢揮霍一空,,見近一個多月時間始終沒有警察找上門,以為自己的首次作案很成功,同時也嚐到了盜竊車內財物的甜頭,同年9月11日下午4點,4人再次攜帶信號幹擾器2部到涵江區新涵街伺機作案,就在他們剛要向另一輛轎車下手時,被民警發現,將4人當場抓獲。
警方經調查發現,王某曾因犯盜竊罪於2008年8月5日被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同年9月18日刑滿釋放;後又因犯盜竊罪於2009年2月23日被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同年7月7日刑滿釋放,二次“進宮”的他卻仍不思悔改,時隔近2年之後,竟又重操舊業。
涵江法院日前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法院經調查認為王某、李某、劉某、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80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分別判處4人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